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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的宣贯培训、评价改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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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 更新:2021-08-18 14:07  关注:926

宣贯培训

37.怎样开展标准宣贯培训?

(1)培训的实施

标办按照《年度标准化工作计划》组织实施标准化及重要标准的宣贯相关培训。培训应有相关记录。

(2)培训的对象

采取分层培训的形式,培训对象包括决策层领导、中层领导干部、各部门兼职标准化管理员、各岗位工作人员。

(3)培训的内容

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;

试点标准体系及相关国家、行业、地方和企业标准的宣贯等;

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。

(4)培训程序和方法

1.各部门每年年底将部门年度标准化培训计划上报标办,标办汇总各部门培训计划,共同制定年度标准化培训方案,年初下发实施。

2.采取多层次的培训形式,包括邀请标准化专家讲座、参加外部标准化会议、学习班、到外单位参观或者讲座、答题、报纸、讨论和网络宣传等方式。

评价与改进

38.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怎样开展?

(1)自我评价的要求

为确保试点标准体系的适宜性、实用性和有效性,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自我评价,并结合日常标准体系运行和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持续改进。持续改进应按照PDCA管理模式和方法进行,按策划、实施、检查、处置、再策划的模式周而复始地顺序运作,从而实现对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。

(2)自我评价的组织和人员要求

由领导小组任命评价组长及评价组成员;评价组成员应经过培训,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基础知识,熟练掌握GB/T24421等想关国家标准。

(3)评价的程序

自我评价的程序如下:

1.成立评价工作组;

2.制定评价计划或方案;

3.评价准备;

4.评价实施;

5.编写评价报告;

6.纠正措施的实施和验证。

(4)评价的方法

标准体系评价一般采用下列方法:

1.查看记录和报告;

2.过程验证;

3.观察、提问;

4.顾客满意度测评。

(5)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

自我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方面:

1.标准化工作基本要求;

2.标准体系;

3.标准实施与持续改进;

4.绩效评估。

(6)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

1.日常改进

各部门的日常改进包括收集有关不合格信息,确定信息来源,分析不合格原因,制定纠正措施,对流程或管理进行调整,避免不合格事项再次发生。

2.评价后的改进

根据自我评价结果,标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和验证,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,各相关部门付诸实施。标办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。

3.记录

标办统一负责对日常改进、评价后改进情况进行记录,并保存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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